医疗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1-12-12 浏览量:1252

门诊工作制度
 
1、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儿等科)应确定一位副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提前一周将名单报到医务处和门诊部。
3、疑难重症病人、或病人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正、副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每周4~8小时,疑难病例会诊完成后,有时间接待普通病人。
4、对高热病人、急重病人,65岁以上老人及来自外地确有困难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5、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门诊各科负责医师定期检查本科门诊医疗质量,并有检查记录。
6、门诊各科与本科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加强检诊和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认真做好疫情报告。
9、门诊工作人员要对病人关心体贴、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诊室护士要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
10、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侯诊环境,加强侯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1、门诊医师要采用疗效肯定、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临床各科室应安排专科医师相对固定或长期坐门诊,保证正常门诊的医疗服务质量,若因科主任安排不当而发生空岗现象,发生一次扣相关科主任奖金50元,科主任已安排而未到岗者生一次扣当事人奖金50元。
2、临床各专业科室的正、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出一次专家门诊,具体出专家门诊时间由门诊部统一安排,必须在规定门诊时间到岗,超过规定时间到岗或提前离岗者,均示为迟到和早退。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奖金20元,若签到不到岗一次扣奖金50元,因故不能出诊者应提前一天向门诊部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他人替出门诊,凡无故缺诊一次分别扣专家本人及所在科室奖金50元。
3、规范和完善服务台的项目,开设咨询和导诊服务,若发现咨询和导诊服务不到位的,一次扣奖金20元。
4、医务人员必须挂牌上岗,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服务规范,违反者一次扣奖金20元。
5、门诊挂号、收费、药房等窗口,上岗人员必须公示照片以便监督,必须做到唱收唱付,药剂人员必须向取药者介绍用药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做不到的发现一次扣奖金20元。
6、工作人员要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凡发现迟到早退、有岗无人、班中闲聊,干私活的,发现一次扣奖金50元。
7、强调首诊首科负责制,若发现推诿病人对病人生冷硬顶的现象,按院《关于一次性申告待岗的规定》处理。
8、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抢救设备保证使用完好,药品及抢救物品放置整齐,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热情接待每一个病人,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妥善安排急危病人,确保5分钟内出车。若发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扣相关科室奖金10%。
9、凡违反五、六、七、八、九条规定者,扣当事人所在科室科主任奖金50元,扣支部书记奖金20元。
10、门诊满意度调查不达标的,病人对服务不满意而投诉的,均按院有关规定执行。
11、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的检查,由门诊部负责组织,院领导和相关科室参与,检查结果在全院通报,并与责任科室、责任人兑现。

门诊病历质量管理制度

1、各临床医疗科室,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第四版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门诊病历的质量。
2、住院病人的门诊由医务科负责组织检查,其他病人的门诊病历由门诊部每月组织不定期检查。
3、凡门诊病历达不到规范书写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病历,每次将所查的结果反馈到科室和当事人,并按缺陷大小与奖金挂钩,重大缺陷每次扣50元,大缺陷每次扣20元,小缺陷每次扣5元。
4、不合格病历的判断标准:
(1)重大缺陷:凡出现下列一项者即为重大缺陷。
①未书写门诊病历,
②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未请上级医师或相关专业科室会诊。
③非技术条件原因造成误诊。
④处理明显违反医疗原则。
⑤字迹潦草、签名看不清。
(2)大缺陷:凡出现下列一项者即为大缺陷:
①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和签名五项中缺一项者
②主诉不能导致第一诊断。
③病史过简、不能反映主要病情或与诊断不关的重要病史遗漏。
④重要阳性体重的遗漏或描写不确切。
⑤诊断不确切。
⑥处理不缺陷、或有不合理用药。
⑦法定传染病、未注明商情报告。
(3)小缺陷
①病历封面项目填写不全。
②急、危、重病人未记录就诊时间。
③其它不符合门诊病历质量标准的项目。

门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1、分诊人员仪表端庄,佩戴胸卡,准时上岗,不闲谈。
2、要热情主动接待患者,礼貌待人,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热情做好解释工作。
3、每天协助医生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
4、维持就诊秩序,保持诊室安静及良好的就诊环境。
5、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等病员要优先安排就诊。下班前必须关好各诊室、候诊室电器、门窗。

注射、输液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密切观察注射、输液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同时报告医师。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交叉感染,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人一止血带”,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
4、抢救物品、药品、器械定位放置,每班检查,及时补充,保持在完好状态。
5、室内随时保持整洁,紫外线消毒每日2次。

门诊采血室工作制度

1、门诊采血室负责门诊各科所开各种化验血标本采集工作。
2、周一至周六上午7点50分准时采取血标本,9:30前取空腹血化验标本。
3、工作人员必须衣着整洁,挂牌上岗,工作中要戴帽子、口罩,态度热情,主动告知患者领取报告时间。
4、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人一止血带,一人一巾”,防止交叉感染。
5、工作时要严肃认真,严格遵守“三查七对”制度。
6、保持室内整洁,及时清理污物,污染的注射器经消毒浸泡后销毁。
7、周一至周六每天上午10点以前采取的常规生化项目(生化全套、肝功、肾功、心肌酶、血电解质、血脂、血糖、血粘度等)当天下午4点发报告。

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1、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
1.1急性创伤引起的内脏破裂出血、严重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1.2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1.3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1.4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1.5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1.6其他严重创伤或危及患者生命的疾病;
1.7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2、原则
2.1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2.2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3、急诊抢救绿色通道流程
3.1院前急救
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3.2院内抢救
3.2.1病人到达急诊科,医护人员应立即给予及时处理。
3.2.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按照医嘱制度,规范下达医嘱。
3.2.3会诊医生在到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应详细了解病情、认真查体,并制定会诊处理意见,病人需转科诊治时,及时转科治疗。
3.2.4经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时,应快速做好术前准备,尽早实施手术。
3.2.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等特殊病人,必要时请示医务科、总值班、带班院领导及时组织多学科会诊,根据会诊意见,有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3.2.6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4、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4.1急诊科入口通畅,有救护车出入通道和专用停车位,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
4.2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
4.3执行急诊与住院连贯的服务流程,收住院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4.3.1医院凡已设置的临床内科、外科专业科室均应提供“24小时ⅹ7天” 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4.3.2药学、医学影像(普通放射、CT、MRI、超声等)、临床检验、输血、介入诊疗部门应提供“24小时ⅹ7天” 连贯不间断的急诊服务。
4.3.3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4.3.3.1病人到达医学影像科后,急诊平片、CT报告时限≤30分钟。
4.3.3.2超声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
4.3.3.3急诊检验报告时限,临检项目≤30分钟出报告;生化、免疫项目≤2小时出报告。
4.3.3.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
4.4、医疗器械部门及保障部门应提供“24小时ⅹ7天” 连贯不间断的抢救设备、后勤保障支持服务。
4.4.1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需要相关科室会诊时,相应专业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后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
4.4.2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4.4.3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要尽快做好手术前的准备工作,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并制定麻醉方案,急诊手术要尽快实施。
4.4.4在急诊抢救的诊疗过程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制度》。

急诊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实行“先抢救,后收费”,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急诊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为加强门诊突发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保证急危重症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特制定以下规定及程序。
1、门诊急危重症患者指门诊病人在候诊过程中,突然病情变化需及时救治者。
2、对以上患者必须采取优先处置原则及规定执行
3、分诊护士及门诊任何工作人员一旦发现以上病例出现,应立即与专科医师联系,启动应急预案。
4、门诊医师接到报告后,立即查看患者生命体征并作出相应应急处置。
5、分诊护士通知急诊科和所需专科医师到达现场协助共同处理(由首诊医师根据需要作出口头医嘱)。
6、简单处理后根据病情作出送急诊科或专科病区进一步治疗。
7、转科转运过程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同送达指定区域进行病情交接后方可离开。

检验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应注明“急”字。
2、收集标本时,须交待清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采集。检验标本(门诊除外)每日早八点前由护士核对完后,由检验科收回。急诊检验随时送检。
3、急诊检验在规定项目内结果报告时间:临检≤30分钟;生化≤60分钟。平诊检验结果回报时间:临检、生化≤24小时,免疫≤48小时,细菌培养按不同病原体规定时限发出报告。特殊检查回报时间需延长的应与临床医师约定。
4、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特殊标本在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检验后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洗涤。对可疑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指定地点焚烧。
5、检验人员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检验报告单,签全名,做好登记,进行查对后方可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联系,认真复查,找出原因。
6、定期检查试剂质量和核对仪器的性能,保证检验质量。
7、建立健全检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参加当地室间质量控制工作,以保证检验质量。
8、积极配合医疗、预防、科研,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 菌种、毒种、剧毒、易燃、易爆、强酸、强碱试剂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负责,严加保管,定期检查。
10、临床科室需做检查项目,本单位不能承办者,应由检验科与其它医院联系解决。
11、对于检查结果不十分明确的报告应根据情况要求临床或患者复查,不能私自改写报告结果。

门诊管理制度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门诊工作的人员接受门诊部和业务科室的双重领导。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及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业务科室负责门诊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业务考核。
2、门诊各科工作人员按院方要求时间开诊。
3、门诊部按要求定期组织学习及科务会。
4、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技等各类人员,均应取得相应资格并注册,严禁未注册人员单独坐诊或值班。
5、普通门诊必须安排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医师坐诊,专科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各科每周应安排副主任以上人员出任普通门诊。
6、门诊各级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尽可能减轻病人痛苦和减少负担。门诊病历、检查申请单及处方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疑难重症及两次仍未确诊病人,当班医师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复诊或请相关科室会诊或收治住院,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7、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门诊医师接诊患者时,主动加强与患者沟通,征求其意见,争取对各种医疗处置的理解。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选择权等。
8、门诊各科应加强与住院部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安排病人住院治疗。
9、对转诊我院病人要认真诊治,若需转回原地时应提出诊治意见。
10、加强预检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认真填写门诊日志,及时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11、 门诊医技科室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12、门诊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进行诊疗、检查或提供其他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得接听电话、手机,确有急事需向病人说明并征得同意。
13、文明行医,医务人员着装整齐,挂牌上岗。关心体贴病人,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霭、解释耐心,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主动为病人排忧解难。
14、廉洁行医,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索要、收受红包、回扣及提成。
15、保持门诊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禁止吸烟。
16、凡违反门诊工作制度,经调查核实,视情节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